各部门:
接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今年6月份初聘正常申报人员,需持2014和201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凡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者,于2016年6月1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报名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联系方式,统计后一并上报校人事处人才交流科。
联系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李娜
校人事处人才交流科
2016年6月14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地图) |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