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201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安排,现将技能培训第一阶段集中授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补充报名要求
(一)培训对象
1、基于“双师素质”教师评定认定需要,人事处对提交培训申请材料的人员进行梳理,拟定其中的154人参加本次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培训名单1—《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申请人员汇总表(154人)》)。
2、本次培训报名工作中,部分具有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人员,但不同时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实验师等)以上职称或考评员等有关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没有申请参加此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此类人员须补充报名,并按照集中授课安排参加本次培训工作。须补充报名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培训名单2—《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补充报名人员名单(85人)》),请各系部通知所属人员务必按时报名。
(二)补充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补充报名人员须于2016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按下列要求向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标个人姓名)。
(2)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推荐选派人员汇总表(补充报名)》(附件3)及相关申报材料。
二、集中授课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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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授课时间 |
专题内容 |
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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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
(星期一) |
9:00-11:30
14:30-17:00 |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解读
2、国家职业标准解读
3、国家双师政策解读 |
公教楼础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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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
(星期二) |
9:00-11:30
14:30-17:00 |
1、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辅导方法 |
公教楼础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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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
(星期叁) |
9:00-11:30
14:30-17:00 |
实训室建设方案一
(以工业机器人一体化为例) |
公教楼础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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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星期四) |
9:00-11:30
14:30-17:00 |
实训室建设方案二
(以模具为例) |
公教楼础204 |
叁、培训要求及有关说明
1、本次拟定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名单1和培训名单2所列人员)均须依照培训安排,按时参加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的集中授课。
2、鉴于2016年1月17日左右学校将举办为期一周的专题研讨活动。经研究,需同时参加学校的专题研讨活动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集中授课的相关人员,以参加学校的专题研讨活动为主(其中涉及到的补充报名人员仍须提交报名材料)。
3、本次培训报名工作中,申请参加培训但未列入拟定培训人员名单的教师,在今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学校将积极协调培训机构,丰富鉴定专业和工种类别,以满足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和教师提高个人“双师”素质的愿望。
4、请各部门通知所属相关人员按时参加本次技能鉴定集中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