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强化教师实践技能,提高“双师”素质,经研究,学校拟组织部分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具有讲师以上(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但不同时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实验师等)以上职称或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等有关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具有助教职称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各专业、各级别的职称对应申报职业技能的工种和等级,详见“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职业(工种)目录”(附件2);
叁、报名要求
1、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标个人姓名)。
2、以系为单位统一提交《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申报汇总表》(附件1),要求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报送。
3、各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摆放顺序与《汇总表》的名单顺序相一致。
4、全部报名材料于2016年1月8日前报人事处(图书馆9楼西北部),联系电话:3691057。
四、培训和鉴定工作安排
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本次职业技能考核的培训和鉴定工作。培训工作分集中授课、分散教学、公司考察叁个阶段,共计2周时间。
集中授课阶段的培训初步定于2016年1月17日左右开课,为期4天;培训的其他阶段和鉴定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通知本部门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务必参加本次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报名和后续培训、鉴定工作内容。
人 事 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