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依据《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学位进修管理规定》(校人〔2014〕102号)文件精神,教职工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进修,须经学校审核批准。2016年度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进修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符合《校人〔2014〕102号》规定报考条件的教职工,于2016年1月5日前,填写《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学位进修申请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菜单下“师资下载“栏目下载“学位进修申请表”),由部门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校人事处。
2、校人事处汇总年度申请材料后,于2016年1月中旬提出初步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其中科级以上干部学位进修须依规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二、有关说明
1、凡计划于2016年年初以及2016年年底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人员,均须依本次时间安排向人事处递交学位进修申请材料。下一批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申请受理工作,人事处将依据学校文件规定于2017年1月份再予开展。
2、博士学位进修的详细政策,可登录翱础系统查阅学校于2014年12月4日印发的《校人〔2014〕102号》文件。
请各部门通知相关人员,按期向人事处提交学位进修的申请材料。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