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5年我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即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推荐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系部专任教师可参评优秀教师(参评优秀教师者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党政、后勤等可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以各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推荐。
2.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豫机电高专校字〔2007〕37号)中的相关条件及比例(8%)认真推荐,超过推荐比例的视为无效。
3.各党总支、党支部需报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推荐报告一份,以及填写完整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每人两份。
以上材料7月7日前报人事处107房间,逾期视为弃权。
人事处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