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校史馆建设工作安排,需要学校相关专家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和文字材料。具体要求为:
1、提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享有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优秀专家;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全国及省优秀教师;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2、提交专家介绍的文字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教研成果、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社会兼职与社会活动),字数为600字左右;
3、提交2寸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专家名单见附件。
请各部门通知所属相关专家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相关内容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7177097@,联系人,王崇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月4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地图) |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