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4〕58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叁、申报名额
此资助计划为限额申报,我校名额为3名。
四、申报时间、程序和材料提交要求
1、各部门请务必在8月29日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候选人名单(打印1份)、《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打印5份)后,报送人事处107房间。
2、学校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3、经学校同意推荐的相关人员按下列要求准备推荐材料:
(1)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式3份(单独装订),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 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须经省教育厅审验,审后退回)。
(3) 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3份。
(4)上面(2)和(3)中要求的3份复印件分别合并后,统一编制页码,制作目录,装订为3套申请材料,封面标题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人佐证材料”,落款为“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及材料上报日期。
(5) 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并标注对应于佐证材料中的页码)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 申报材料中《项目申请书》所列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7)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人事处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