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新进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2013年通过“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来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初聘助教职务。
二、初聘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2.部门推荐;
3.人事处资格审核;
4.学校确定聘任意见;
5.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叁、初聘时间安排
1.6月23日至6月25日完成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
2.6月26日以前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新区办公楼107房间);
3.6月27日以前,形成学校总体聘任意见;
4. 7月份报教育厅审核。
四、提交初聘材料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与纸质材料相一致的电子档案(初聘表及电子档案由职称个人版生成);
2.个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照2两张(背面写上本人名字);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有教师资格证、助教(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材料原件。
五、初聘表电子文档的填写说明
1.下载职称个人版:申报者登录“河南职称网”(网址为:),在“软件下载”栏下载安装“个人版”及“个人版升级程序”。注意:下载最新代码库并更新。
2.选择表。打开快捷方式,单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取得资格方式”选“初聘”,“申报系列”选“高校教师”,“申报人所属地市”选“省直”。
3.填写“初聘表”。“主管单位代码”填“19018”,“主管单位名称”填“河南省教育厅”,“单位代码”填“19018025”,“单位名称”填“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详情”填“××学校××专业,学制×年,××学位”,“外语情况”不填。其他信息全部填写完后点“保存”并“退出”。
4.打印表。单击打印范围,单击“打印评审简表”,用础4纸打印一式叁份。(正反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5.初聘助教职务人员,由所在系部在“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6.导出个人申报信息电子档案。选择“上报申报信息”,生成对应的文本文件(以个人姓名为文件名),将该文本文件提交人事处。
六、证书工本费
初聘助教职务20元/人。
人 事 处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