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和《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明确如下:
一、参加新乡市继续教育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人员。
二、继续教育系统注册工作安排
1、人事代理人员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附件1),并发至邮箱(465887516蔼辩辩.肠辞尘),由人事处统一报名后,将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分发至个人。发邮件截止时间:5月13日。
2、合同制人员自行携带毕业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人事代理合同书到人事代理科(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511房间)报名(5月20日之前),获取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
3、获取个人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后,由个人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选择个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所在单位选择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部门不用填,注册等待审核通过后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4、学时申报、继续教育费用另外通知。
咨询电话:3691057
校人事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