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在河南省第八批援疆教师选派工作中,省教育厅拟从我校抽选网络管理、物流专业、电器自动化等3个专业各1名教师,赴哈密职业技术学校援疆支教。请各部门认真传达本通知精神,并请有意参加河南省第八批援疆支教活动的教职工,于1月7日上午12:00前到人事处咨询报名事宜。
按照教育厅通知精神,援疆干部人才的管理和待遇为:
援疆教师在疆工作时间为三年,工作期满后仍回我校工作。在疆期间,按照干部管辖权限,由新疆和我校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年度考核由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进行,在征得我省同意后,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提拔使用。
援疆教师进疆时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行政和工资关系。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人才的各项福利待遇,享受所在地区同级同类人员的地区津贴。同时,每月随工资增发生活费3000元,进疆前发给一次补贴24000元,由派出单位承担。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可合并使用,一年一次,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配偶每年可到新疆探亲一次,时间按探亲假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援疆域教师配偶所在单位承担,配偶单位解决有困难的,由统计财政列支。同时,每年为援疆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0万元。
经学校研究,援疆教师在职称推荐和干部提拔任用方面享受优先权。
党委组织部
人 事 处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