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豫机电高专校字摆2006闭19号文(对于印发《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与校人摆2013闭88号文(对于印发《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选拔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按照《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
1.9月18日前,以系部为单位组织推荐,要求被推荐人填写相关表格,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
2.9月18日,各系部务必将汇总的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
3.9月25日—26日,由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审阅相关业绩材料;
4.9月29日左右,校学术委员会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后,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认。
叁、提交材料内容
1.专业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登记表》一式叁份(正反打印,同时须提交电子文档);近叁年内代表性的论文,教学、科研、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登记表》一式叁份(正反打印,同时须提交电子文档);近叁年内代表性的论文,教学、科研、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双师素质教师
《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表》一式叁份(须提交电子文档);双师素质教师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双师素质教师提交材料说明
(1)所有有意参加本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人员,均须填写《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表》。
(2)前期系部填写评估材料所需专任教师名单对“双师”素质初核时,列为“待认定”人员,若已经提交了符合双师教师认定佐证材料,不用再次提交佐证材料;若列入“待认定”人员名单中,但提交材料不完整或者未列入“待认定”人员名单中的相关人员,均需提交认定所需的佐证材料。
2.各类《登记表》(《申请表》)均须摆‘由系部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所由申请人员均通过专业(课程)所属系部,由系部统一报送佐证材料。
4.各部门要组织所属相关教师填写并提交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依据叁种荣誉称号的不同,分类整理后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
5.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抓紧对本部门申请评选事宜做出安排,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及时完成。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