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97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1.推荐名额:2012年度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2.推荐范围: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曾获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省级“555人才工程”(“333人才工程”)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优秀专家等。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着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叁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着,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叁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着,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叁、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务必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6点)前,填写并打印《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107房间。
2.经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以后,于2012年10月31日以前按下列要求准备推荐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并将考核材料电子稿提交人事处。
(2)申报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套)。
(3)近五年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
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以便专家查阅。
(4)近五年出版的论着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原件、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标上页码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应提交相关检索单位的检索证明原件。
(5)电子数据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基本情况须录入《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和《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不得对电子表格的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和列宽)做任何修改,只需提交电子稿。
(6)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省直机关名称(河南省教育厅)。
人事处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2012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所需材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