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员工在2011年工作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1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按照教职员工的管理权限、工作特点、性质和岗位职责,对每个考核对象进行准确客观、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充分发挥考核制度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是我校管理的在职教职员工(包括返聘人员)和2011年7月1日以后退休职工。
(二)因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经单位同意出国进修、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
(四)离岗待聘、拒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叁、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2月22日—23日)
各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个人撰写述职报告。被考核人应结合本年度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年度总结。
(二)述职与评议阶段(12月24日—26日)
述职和民主评议。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参加考核人员向大会述职。在述职基础上,经过民主评议,采取投票方式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和考核等次进行测评。
(三)综合评价阶段(12月27日—29日)
各部门根据述职报告和平时表现,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校考核办公室。
(四)确定等次阶段(12月30日—31日)
校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综合平衡后提出审核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等次,报党委会议决定考核等次。
(五)总结与反馈阶段( 2012年1月4日—6日)
考核办公室通报考核结果,并写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与日常工作。各支部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12月22日前报校人事处。
五、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要认真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进行,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要坚持标准,切合实际。推荐和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
(四)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警示诫勉,并予降职处理。
(五)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