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
地点:在人事处办公室(北区办公楼107房间)。
二、具体事宜和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2、个人提交的认定材料内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均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高校教师职称证书和加盖教务处印章的相关教学证明材料,或者就业协议和加盖教务处印章的相关教学证明材料)
(9)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260元/人。
叁、个人提交的认定材料整理要求。
1、原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关档案材料(如申请人毕业证书无法明确判别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毕业生学籍表)等。
2、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①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②有涂改痕迹的;
③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④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①《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街道办事处。
②《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叁级学科”,并与电子信息数据一致,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及各类复印件。复印件使用叠5型纸单面复印、缩印。认定结束后留存教育厅备案。
4、提交个人认定材料中(1)(2)两个表由申请人本人准备并认真填写(样表见附件),第(3)(7)项由人事处准备。
四、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1月1日至7日。
2、申请人须正确填写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输入密码后点击“注册”,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请人必读”与“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保存注册信息”和“提交注册信息”的两种功能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叁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箩辫驳,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碍叠(2011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交与其网上报考时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并送交本人所在高校,再由学校统一报送。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1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五、相关注意事项
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
附件2: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人 事 处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