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一)推荐对象
工作在我校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主要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 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个候选人推荐名额。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推荐人选年龄要求: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8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一)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二)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叁)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四)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五)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叁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六)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 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叁、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拟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教科研业绩一般为2018年以来取得的业绩)。
(二)职能部门审核
拟申报人员整理下述材料,于5月25日下午6点前报人事处颁0926审核:
1.《登记表》1式8份(正反双面打印);
2.佐证材料 1 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着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具体为:出版的着作(教材)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页、检索报告(厂颁滨、贰滨等);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叁)学校推荐
学校于6月初研究确定拟上报人选并公示推荐结果。
经学校同意推荐至省厅的人选对象材料上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