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支持做好河南省人才专家库建设工作,省教育厅通知需对全省高校教师的获奖和荣誉进行统计。现将我校教师荣誉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我校在职(不含兼职)教师获得厅级以上荣誉称号、承担高级别科研项目、担任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职务等(详见附件1)。
2.附件1列举的范围之外,个人获得的国家级单项表彰奖励、省级综合表彰奖励、厅级综合表彰奖励,也应一并登记(不限于人才方面,奖励名称写全称,颁奖单位按证书落款或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填写)。
注:省级综合表彰奖励是指省委省政府颁发的表彰荣誉,厅级综合表彰奖励是指省政府组成部门(厅局)或相当级别的党政机关颁发的表彰荣誉。
二、有关要求
1.获得荣誉奖励情况按附件2格式登记汇总,附件1列举范围之外的项目依次登记在“获得奖励、表彰、项目名称”等栏。
2.报送材料要求: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汇总表》、收集荣誉证书扫描件,并将《河南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荣誉证书扫描件压缩后,于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翱础系统发送邮件至人事处杜晓洁处,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