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一)推荐对象
工作在我校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主要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 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 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个候选人推荐名额。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一)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二)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叁)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叁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四)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叁、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即日起,拟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须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填写,教科研业绩一般为2016年以来取得的业绩)。
注:《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 500 字。 内容应包括:(1)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2)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3)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 余篇”、“近 20 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二)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整理下述材料,于6月24日下午6点前报人事处颁0925审核:
1.《登记表》1式8份(使用系统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
2.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2套。具体为:身份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复证书等(暂不装订、需附材料清单);
3.代表性论文、论着复印件2套。具体为:2016年以来出版的着作(教材)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页、检索报告(SCI、EI等)(暂不装订、需附材料清单)。
4.科研成果复印件2套。具体为: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基金)(暂不装订、需附材料清单)。
5.个人获奖复印件2套。具体为:2016年以来的获奖荣誉证书(暂不装订,需附材料清单)。
(叁)学校推荐
学校于6月下旬研究确定拟上报人选并公示推荐结果。
经学校同意推荐至省厅的人选对象材料上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王崇科。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