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我校编内在职职工于2020年9月开始参加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已经发放到位,自2020年10月份开始可以享受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报销待遇。因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校编内在职职工停止享受校内公费医疗相关待遇。
个别尚未办理完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手续的编内在职职工,本月继续享受校内公费医疗报销待遇,自2020年11月1日起停止享受校内公费医疗相关待遇。
人事处、校医院
2020年10月9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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