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要求,现就我校教师申请认定“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附件1)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各类人才。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叁、认定分类、标准、待遇及管理
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尖人才(础类人才)、领军人才(叠类人才)和拔尖人才(颁类人才),实行任期制,一个任期为5年。每类人才的认定标准、待遇和管理细则详见附件1、2。
四、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人事处。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301109282蔼辩辩.肠辞尘)。请勿改变申请表格式,有多项内容可填的,填写最高一项即可。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和佐证材料复印件每人1套。
佐证材料包括: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需按本顺序简单装订。佐证材料教育厅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审核认定。学校结合申请人的各项条件和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
3.人选上报。学校同意推荐人选,按相关要求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认定。
因工作时间安排较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郭泽、张昊苏
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人事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