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对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摆2019闭211号)精神,现将我校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表彰名额
省厅要求推荐范围为学校在岗在职的专任教师;分配给我校师德标兵暨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人。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详见《豫人社函摆2019闭211号》文件(附件1)。
叁、有关要求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河南省师德标兵审批表》或《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见《豫人社函摆2019闭211号》附件)并打印6份后,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
同时还需提交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出具鉴定意见的《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见《豫人社函摆2019闭211号》附件)一式3份),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同意推荐人选报送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崇科、杜晓洁;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人事处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