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根据《教育部对于举办第叁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成立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云兵 贾积身
成 员:任泰安 姚永刚 郑先锋 孙 睿 朱松梅 赵可斌
李长胜 田 坤 翟德梅 张松青 常文平 张新成
徐立新 杜志勇 王 潇 王文剑 李跃红 董春华
普 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大赛由校大学生众创空间承办。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成立系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办,项目办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系部项目的申报工作,和赛事的沟通工作。
叁、参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物、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公司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物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公司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公司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公司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公司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公司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公司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肠测.苍肠蝉蝉.辞谤驳.肠苍)完成线上报名。网上报名后以系部为单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及项目计划书各一式一份于6月16日下班前前交至校团委。
要求机电系、经贸系、计科系参报项目不少于50件;电气、管理、汽车、自控、电子、机械、材料系不少于45件;艺术系不少于20件;成教部不少于10件;外语系不少于5件。
3、竞赛:(预选在7月3日前完成,分为叁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6月16日—6月20日):由3名以上的专家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初步评审,依据参赛资料确定通过初评的人员。
第二阶段:复评(6月21日—6月26日):由5名以上的专家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参加终评的选手。
第叁阶段:终评(6月27日—7月2日):由7名以上的专家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终评,确定参赛项目,报省大赛组委会参加全省决赛。
六、奖励办法
校内比赛报名成功的项目团队,每人次获第二课堂1学分,入选省赛项目团队每人次获第二课堂3学分,并给予适当的项目启动资金;入选国赛项目团队每人次获第二课堂6学分,并给予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入选省赛和国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按照《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竞赛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宜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大赛;积极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指导项目团队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全校蔚然成风。
联系人及电话:冯全通 1863735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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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tw@hait.edu.cn
地 点:图书馆8楼A0810房间
校团委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