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15年度“十佳道德标兵”和“十佳学习标兵”(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团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加快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以争创“双十佳”标兵为载体,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带动全校学生自觉培养努力学习、遵守纪律、高尚做人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内容
1.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标准见附件1)
2.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标准见附件2)
叁、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1.动员申报阶段:11月18日—11月27日,系(部)做好广泛动员和宣传工作,学生对照自身条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附件4),以班级为单位向所在系(部)推荐,经认真审核把关后,确定报送名单。
2.评选阶段:11月28日—12月11日,校团委把申报材料集中汇总后,将候选人信息上传至微信公众平台“学子之声”,接受广大学生投票评选,最后经综合评审及公示后确定我校“双十佳”标兵。
3.表彰宣传阶段:12月12日—12月20日,充分利用“双十佳”标兵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
五、具体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双十佳”标兵评选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推动系(部)学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2.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双十佳”标兵的典型性、真实性,“双十佳”标兵评选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全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各系(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用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校学生争做学习标兵和道德模范。
3.每位候选人每次只能申报十佳学习标兵和十佳道德标兵的一项,不能同时申报。
4.每系(部)推荐参评人员每项限报1人。
校 团 委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