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现我校青年学子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青年学子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积极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共成长同进步 齐发展”主题歌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成长 同进步 齐发展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4:30
2、地点:平原路校区人文广场
叁、参赛对象:
各系在校生
四、形式与要求:
1、各参赛合唱团人数应控制在100-120人。(参赛人员,包括指挥、领唱、朗诵等在内均必须是本系部师生,不准外单位人员担任。)
2.参赛合唱团的参赛曲目为两首。一首必选歌曲,为我校校歌《开拓之歌》;另一首为自选歌曲。要求自选曲目内容健康,有时代精神和进步意义,能够深化活动主题,歌唱祖国、歌唱党。
3.各参赛合唱团入场、出场时队伍应保持整齐、有秩序,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有出入场拖延情况者相应扣分;各参赛队提前20分钟整理队形)。
4.入场队形、舞台队形可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调节,不予评分。
5.比赛顺序:按赛前抽签的结果来决定上场比赛的顺序。
6.参加队员服装由各单位自己决定,服装要求统一、美观、协调。
五、评比表彰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艺术效果、精神面貌及台风叁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指挥单独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比赛奖项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叁等奖6个,优秀指挥奖3名。
望各系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按要求认真组织参赛,把合唱训练抓紧抓实抓好,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演唱评分表
附件2:指挥评分表
校团委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