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使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评选2014年度“十佳学习标兵”和“十佳道德标兵”(以下简称“双十佳”),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团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加快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以争创“双十佳”为载体,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带动全校学生自觉培养努力学习、遵守纪律、高尚做人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动全校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
1.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标准见附件1)
2.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标准见附件2)
叁、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选过程时间安排
1. 11月10日—11月21日,系(部)做好广泛动员和宣传工作,学生对照自身条件填写申请,以班级为单位向所在系(部)推荐,经认真审核把关后,确定报送名单。
2.11月22日—30日,校团委把申报材料集中汇总后,并将候选人信息在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学生网上投票评选,最后经综合评审及公示后确定我校“双十”标兵。
3、12月1日—12月14日,充分利用“双十佳”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
五、具体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双十佳”评选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推动系(部)学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2.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双十佳”的典型性、真实性,“双十”标兵评选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全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各系(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用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校学生争做学习标兵和道德模范。
3.每位候选人每次只能申报十佳学习标兵和十佳道德标兵的一项,不能同时申报。
4.每系(部)推荐参评人员每项只限报2人。
校团委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