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本年度以来,全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共青团工作全局,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为我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青年教师,很好地发挥了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教师勤奋工作、勇于创造、开拓进取,为实现我校高层次办学再立新功,现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有关评选表彰具体事宜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模范团干部
(二)青年突击手
二、申报条件
(一)模范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在组织开展团建工作中,能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
3.能团结带领本校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成绩显着;
4.能密切联系学生,竭诚服务学生,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5.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中,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
(二)青年突击手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爱国爱校,拥护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校党委保持一致;
3.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爱岗敬业,以生为本,积极参与各级党团组织承办的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4.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叁、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推荐时,要实事求是,重点推荐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优秀青年,并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础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
(二)推荐登记表须本人填写,各支部党委(党总支)盖章,方为有效。
(叁)申报日期截至到2013年5月26日,请各部门(单位)团总支根据申报条件及时推荐。
校团委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