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时展现我校青年学子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团员青年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积极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共享中国梦·同筑机专情”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主题歌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享中国梦·同筑机专情
二、组织机构
为便于统一组织和协调此次活动的各项工作,特成立本次主题歌会责任小组:
总策划:刘云兵
策 划:许振兴 朱松梅 翟德梅
统 筹:赵可斌 程小红 闵 强 郭 宇 赵 燕
音 响:申波涛 牛踏宇
场 务:校学生会和材料系学生会全体成员
叁、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4月26日下午15:00
2、地点:平原路校区人文广场
四、参赛对象
各系部学生
五、形式与要求
1.各参赛合唱团人数应控制在100-120人(参赛人员包括指挥、领唱、朗诵等在内,均必须是本系部师生,不准外单位人员担任)。
2.参赛合唱团的参赛曲目为两首。一首为必选歌曲,可以在《开拓之歌》和《共青团团歌》之间二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歌曲。要求自选曲目内容健康,有时代精神和进步意义,能够深化活动主题,歌唱祖国、歌唱党。
3.各参赛合唱团入场、出场时队伍应保持整齐、有秩序,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有出入场拖延情况者应相应扣分;各参赛队应提前20分钟整理队形)。
4.入场队形、舞台队形可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调节,不予评分。
5.比赛顺序:按赛前抽签的结果来决定上场比赛的顺序。
6.参加队员服装由各单位自己决定,服装要求统一、美观、协调。
7.各单位观众席秩序混乱者给予相应的扣分。
六、评比表彰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艺术效果、精神面貌及台风叁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指挥单独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比赛奖项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叁等奖6个,精神文明奖2个,优秀指挥奖3名。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按要求认真组织参赛,把合唱训练抓紧抓实抓好,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