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实践,培养科技创新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进一步做好迎接河南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准备,经研究决定,于3月22日至4月26日举办我校201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创新助力梦想启航
二、组织机构
1.校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云兵 贾积身
副组长:马国亮 何 伟 许振兴 朱松梅
成员:任泰安 李吉彪 李长胜 田 坤 张松青 常文平 张新成 徐立新 姚永刚 翟德梅 刘安鑫 王 潇 李跃红 刘 刚
2.校专家评审委员会
主 任:贾积身
副主任:张新成
委 员:任泰安 许振兴 王玉萍 李吉彪 王秀梅 董作霖 常文平 李福勤 杨其锋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校团委副书记朱松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4.各系部需成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工作小组,系部主任任组长,系总支书记(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项目的申报和制作等工作。
叁、活动要求
1.项目类别:
(1)科技制作类;
(2)小发明创造类;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4)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5)其它能体现新思想、新思维的创新设计方案及制作的项目。
2.科技制作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小发明创造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赛作品需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本次活动采用项目申报制,所申报项目以个人或项目小组为单位,经所在系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工作推荐,由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的科学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等方面予以审批立项。
4.各工科类系部工作小组(机械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电子通信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及软件学院、自动控制系、材料工程系)所提交作品需以科技制作类和小发明创造类项目为主,依托各实验室、实验中心,认真组织本次活动,提交不少于5件作品;各文科类系部工作小组以自然科学类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其它能体现新思想、新思维的创新设计方案及制作的项目为主,每系需上交不少于10项作品。
5.本次竞赛活动实行指导教师制,指导教师应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6.本次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项目要突出与社会实际需要相结合。
四、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均可在教师的指导下申请立项。
2.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3.项目组成员为3—6名,可跨年级和系部。
4.项目组需在1—2名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3月26日)
各系部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制定本系部参赛方案,积极动员和鼓励学生参赛,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信息资料、完善参赛作品等。
2.组织申报和初评阶段(2013年4月4日至2013年4月19日)
(1)2013年4月4日前,各系部组织学生申报参赛作品,按竞赛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估筛选,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逾期不予受理。
(2)各系部于4月19日前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已选定的本系部参赛作品(作品须为打印件且需符合作品申请书有关要求;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提供文字说明及图片资料)。
3.预审、终审阶段(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26日)
(1)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19日前根据申报作品类别、数量,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
(2)校专家评审委员会于4月22前对申报作品进行预审;4月26日前终审完毕,评出获奖等级,适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校内竞赛活动结束后,学校将积极组织优秀作品申报参加河南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13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将最终产生一、二、叁等奖若干,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在省级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按照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经费预算及管理
1.经费预算
(1)本次拟立重点项目15个,每项资助金额为600元,共9000元;拟立一般项目20个,每项资助金额为300元,共6000元;立项经费共计15000元。
(2)准备国家级、省级比赛费用及奖励项目费用共计约15000元。
(3)前期准备、作品评审、布置会场和展览所需费用约10000元。
以上各项经费预算约40000元。
各系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工作小组在高度重视、认真租住的基础上,应从学生活动经费及公司赞助资金中列出专款支持此次竞赛活动,要求系部配套经费不得少于学校对项目的支持经费。
2.经费管理
(1)校团委负责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的预算、拨付、审核与结算工作;各系部团总支负责各系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及经费的审核与结算工作。
(2)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经过指导教师、系团总支同意签字,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3)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客观的学术原因外,没有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全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