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总支:
为全面推进我市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全市“我爱我家园,共建幸福文明新乡”活动总体安排和部署,经市文明委领导研究,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团市委决定从“3.5学雷锋活动日”开始到年底,在我市重要路段和岗口开展“与文明同行、让幸福相伴”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以系部为单位进行分组编排,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到指定路段和岗口开展“与文明同行、让幸福相伴”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每系派15名同学到交通路口执勤,要求佩戴统一绶带、小红帽和交通指挥旗,劝导各种违章行为和不文明行为。
二、服务时间:
2012年3月4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个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各系具体执勤服务时间详见附表)
叁、服务地点:
平原路饮马口——四中
四、服务要求:
1.各系部团总支指派一名老师带队参加。
2.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必须按要求佩戴统一绶带、小红帽和交通指挥旗。
3.站岗期间听从交警以及各负责人的安排.
4.做好安全防护,维护自身健康。
附件:各系部执勤服务表
校 团 委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