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新冠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就。广大青年听党指挥、矢志奋斗,积极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国广大青年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青办联发〔2010〕2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依照团省委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1.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4)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申报名额
各党总支在完成内部推荐初审流程后,可申报各类奖项一名(个)。
叁、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并在部门内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强宣传推广,确保深化典型。要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用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党总支需在3月8日(星期一)12: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及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五份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党总支公章,公示证明、汇总表交一份)报送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赵燕
联系电话:0373—3691079
电子信箱:85040379@,
办公地址:图书馆A820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