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8#楼各住户:
需办理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的住户,请按以下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1.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未婚的,要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借款人离异或丧偶未再婚的,要提供未再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提供借款人当月或上月的工资表或工资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及1份复印件。
3.提供不低于30%的所购住房首付款票据原件及2份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2份复印件。
5.提供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备注:
1.以上涉及的相关表格请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工资证明表格内工资金额由财务处-刘小娜填写,单位公章到校办郭志立处办理;其他材料自己准备。
3.贷款办理完成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前,请各住户抓紧时间办理。
4.如有不明事项请查看“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0373---2087609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