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营造文明节俭的校园新风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校纪委制定了《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个别教职工存在未报、漏报等情况,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使我校教职工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行之有矩、令行禁止,特开展2016年度我校教职工婚丧嫁娶事宜执行情况的自查。
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总支2016年度教职工婚丧嫁娶事宜进行自查,自查严格按照《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开展,有未按规定报告(事前、事后)的情况要如实注明原因,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楼911房间)。
校纪委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