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系部:
根据上级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现要求各部门提供本部门办公用房自查情况,要求如下:
1.方法:自查。
2.范围:所属的全部办公用房(不包括实验室、会议室、资料室)。
3.时间:2016年3月11日(周五)——3月15日(周二)。
4.自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5.2016年3月15日下午16:00前将“办公用房自查统计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到校监察处(办公楼911室),电子稿发送至:jizhuanjijian@126.com.
6. 各部门、系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部门所属的办公用房进行认真清查,每个房间要单独统计,房间面积要认真丈量,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个房间的办公人数要具体,要求提供姓名及级别和职务。
监察处 后勤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