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2016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河南省纪委《对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文明健康节俭过节,现通知如下: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档互走访、送礼和宴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对“双节”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中共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