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目前,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最近不断有人向校纪委、监察处和人事处反映,个别参评人员以指导填表等名义,向自己认为可能成为评委的人递交有关职称评定的材料,甚至宴请。这种行为干扰了我校职称评定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保证职称评定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职称评定的公正性,现校纪委会同校监察处、人事处就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纪律问题发出如下通知:
一、从即日起,严禁各参评人员以指导填表等名义向我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及处级上以干部递交有关职称评定的材料(教务处、科外处、人事处及参评人员所在的系部人员除外)。
二、从即日起,严禁各参评人员以评职称的各种理由,宴请有可能成为评委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及处级上以干部。
叁、严禁有可能成为评委的我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及处级干部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及礼品。
四、如果发现有以上行为的,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取消参评资格或评委资格,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五、校纪委、校监察处、校人事处受理全校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举报事宜,举报电话:3691062,3691057。
校纪委、校监察处、校人事处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