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要求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以及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部署,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教人〔2014〕71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叁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及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教育行业形象、制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严惩重处犯罪,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构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治理内容
(一)滥用行政权利干预职称评定问题。(责任部门:人事处)
(二)滥用行政权利干预科研经费使用问题。(责任部门:科研处、高教研究室)
(叁)滥用行政权利干预招生名额分配问题。(责任部门:招就办)
(四)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问题。(责任部门:教务处)
(五)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问题。(责任部门:基建处)
(六)利用职务插手招标采购问题。(责任部门:招标办)
(七)教育乱收费问题。(责任部门:财务处)
(八)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叁、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
各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提高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认识,为专项治理奠定良好的活动氛围。同时,积极发动群众,接受监督。
(二)自查自纠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各责任部门于9月12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校监察处(新校区行政办公楼309)。
(叁)督查整改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治理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走访、询问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检查。通过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处理一批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专项治理的实效性、震慑力。
校监察处设立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举报电话、邮箱(0373-3691062,举报邮箱:箩颈锄丑耻补苍箩颈箩颈补苍蔼126.肠辞尘),受理师生的举报投诉。
中共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