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印发<对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公司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教党〔2014〕45号)(见附件5)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公司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含2011年7月1日后离职或退休的领导干部)。
二、治理内容
1.2011年7月1日以来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
2.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公司情况。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违规经商办公司是指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公司、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公司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公司提供便利条件等。
叁、方法步骤
活动从7月23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线索梳理、重点抽查、通报曝光等几个阶段(具体做法见附件5),扎实深入地开展两个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将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上级通知精神,严格对照治理内容,如实报告,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校纪委网站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凡不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所有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须分别书面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1)、《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送纪委办公室备查。
3. 领导干部无论是否存在收送红包礼金或其亲属违规经商办公司情况,均须填写《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附件3)、《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公司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将收受的红包礼金等上交校纪委办公室或上级开设的廉政账。
4.有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中共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