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对于组织填写〈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的通知》精神(豫教纪[2011]7号),现就有关人员填写个人情况申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凡我校正科级及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人员,请对照《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填写本总支、支部的《个人有关情况汇总表》。
二、 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人员及部门在11月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个人有关情况汇总表》、《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经校组织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以总支(支部)为单位,报校纪委,以便校纪委统一向教育厅纪检组报送。
叁、《个人有关情况汇总表》、《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请各有关人员及部门在附件的第叁页与第四页上打印
中共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