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职称评审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也是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作如下要求:
一、严禁各参评人员以指导填表等名义向我校有关领导和可能被推荐为职称评审专家的人员递交有关职称评定的材料;严禁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有关领导和可能被推荐为职称评审专家的人员,严禁向其赠送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二、严禁领导及可能被推荐为职称评审专家的人员接受参评人员递送的职评相关材料,严禁接受参评人或委托他人宴请,严禁收受参评人员的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叁、严禁其他违反职称评审纪律的行为。
四、各基层推荐小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在资格审查、量化积分核算等环节要严肃认真,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评审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评议推荐工作。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受理全校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举报事宜,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举报邮箱:jiwei@hait.edu.cn。举报电话:3691063。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