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对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7〕387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河南省文明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在岗教师、职工。
二、推荐评选名额和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名额按照支部总人数的3%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宣传部根据各支部推荐名单组织联评推荐出2名省级文明教师、5名市级文明教师。
叁、推荐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叁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着。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填写《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一式1份,统一用础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
2、提供近五年来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复印件,论文、优质课不需上交)。
3、各支部于6月12日前将文明教师推荐材料报送至办公楼础0913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03400327@。
联系人:张卫利,联系电话:3691061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