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办公场所和学生生活环境。我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将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定为“美丽校园清洁日”,要求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深入开展美丽校园建设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校园环境、办公场所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灭卫生死角。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地面、家具整洁。桌面摆放禁烟标志牌,不得有烟灰缸、烟头。彻底清除楼道内垃圾污物及清理校园内小广告,保证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二、检查时间
每周五下午5:00(从5月26日开始执行)
三、检查方式
校文明办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采取抽检的方式进行卫生检查,对清洁环境卫生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卫生脏、乱、差的单位进行通报。
望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清洁日卫生清洁工作,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卫生清扫责任制,为广大师生营造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校文明办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