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各支部上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活动资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请全校各部门、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同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2016年第四季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活动资料(只报送电子稿,邮箱地址为:丑苍箩锄飞尘产蔼126.肠辞尘)。
二、负责考核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将在四季度开展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至少有三次以上的检查记录)。
叁、自查及考核情况务必于12月26日(下周一)下午6点之前以纸质形式(加盖部门公章)上报校宣传部办公室(办公楼础913房间),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第四季度文明奖。
校文明办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