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根据新乡市文明办《对于开展2016年度新乡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益广告有关规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使公益广告作品有新面貌、质量有新提高,切实增强公益广告宣传效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文明河南建设提供道德力量、营造文化氛围。
二、征集主题
此次征集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文明河南建设等五大主题,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突出中原文化特色,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选题。
1.理想信念。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人民心中闪亮。
2.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爱国、敬业、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阐释志愿服务理念,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良好家风。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6.文明旅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公益广告潜移默化地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展示文明河南、礼仪中原的良好形象。
7.文明礼仪。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在行路驾车、网上交流以及公共场合中做到友好礼让、和谐相处。
8.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叁、创作要求
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广告征集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广告作品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3.广告创作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内容方面注重问题导向和矫正治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4.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创作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四、征集方式
1.报送作品类别:影视类、平面类、广播类和网络类
2.各教学系部报送作品不少于1件,作品类别任选。
3.参赛人员需填写《2016年度河南省公益广告征集优秀作品推荐表》,并于9月10日前,连同参赛作品电子档按要求压缩分类后以系部单位统一报送校文明办(图书馆础913;联系人,张卫利)。
4.学校经筛选后报送市文明办。省市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给予奖励,选出特别优秀作品报送中央文明办,参加中央文明办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5.优秀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我省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级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使用。
五、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共征集平面类、广播类、网络类、影视类等四类作品,省文明办对各类广告作品分别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叁等奖10个。
六、提交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
党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