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各支部上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活动资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请全校各部门、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报送2015年第叁季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活动资料(电子稿即可)。负责考核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将在叁季度开展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至少有叁次以上的检查记录)。自查及考核情况务必于9月28日(下星期一)下午6点之前以纸质形式(加盖部门公章)上报校文明办办公室(行政楼303房间),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第叁季度文明奖。
校文明办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