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全校各部门、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根据任务分工,同时报送2014年一季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资料;负责考核的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行考核。所有活动材料、自查及考核情况务必于26日(星期叁)下午5点之前以纸质形式(加盖部门公章)上报校文明办办公室(行政楼303房间),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一季度文明奖。
校文明办
2014年3月24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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