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开展2012-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3〕501号),新乡市决定评选、命名表彰一批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开展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文明教师标准
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叁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②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③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④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着。
2、文明学生标准
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②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④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⑤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二、申报办法
1、各系部须在严格对照标准的基础上自查自审,确实具备条件的,方可申报。
2、各系推荐文明教师一名、文明学生两名。
3、个人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叁、报送时间
各系申报材料务于2013年11月5日前报宣传部办公室(电话:3691061),逾期不再受理。
校党委宣传部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