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文明办于4月18日上午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于当日下午16时前上报2013年第一季度精神文明建设自查及考核情况。截止到16时,除两个部门晚交外,其他各部门都能按照要求及时上交。在此,不对这两个部门点名批评,希望下次各部门(单位)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校文明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校文明办
2013.4.18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地图) |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