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时 间 |
院系 |
负责人 |
3月15日 |
电气学院 |
杜志勇 |
3月29日 |
机械学院 |
曹秋霞 |
4月12日 |
车辆学院 |
段维峰 |
4月26日 |
材料学院 |
贺福利 |
5月10日 |
计算机学院 |
彭 昆 |
5月24日 |
电信学院 |
成永军 |
6月7日 |
艺术学院 智能学院 |
魏 然 |
6月21日 |
经济学院 电缆学院 |
刘永君 |
二、升旗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和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升旗仪式安排表”组织好升旗仪式活动。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每次升旗活动可以酌情安排一定数量学生参加即可,由负责人具体组织。列队期间,保持社交距离,必要时需佩戴口罩。
3.升旗后三日内将下列材料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hngxy1061@163.com:部门领导讲话稿、升旗仪式通讯稿、照片若干及其它相关适宜材料。
4.如遇特殊原因未升旗的,不予顺延,继续按本时间表执行。
5.升旗时间为当天早上7:00准时开始。
6.音响设备及升旗工作由国旗护卫队负责;当值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师生参加升旗仪式,准备国旗下的讲话,并选定国旗致辞人。
7.国旗护卫队负责每星期按时升降国旗。
8.保卫处负责学生假期期间升降国旗事宜以及国旗的保管;负责升旗仪式的安全保卫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