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脱贫攻坚、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成功实践。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对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7〕35号)和省委组织部《对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7〕36号)精神,我校拟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现就做好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及选派程序
全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选派第一书记遵循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遴选的方式。具体程序为:个人报名、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校党委提出初步人选、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人选、校党委研究决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二、任职形式及任务
驻村第一书记任职期限为2——3年,不占村党支部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村,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原则上不再承担学校工作。驻村任职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驻村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四项职责任务,对照《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任务清单》规定的12项重点任务,在老第一书记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坚持接续奋斗、接力攻坚,推动驻村帮扶不断深化、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特别是要把建强基层组织作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两委”班子建设,下大力气解决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真正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叁、管理考核及相关待遇
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学校将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第一书记实行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制度。每半年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一次群众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由同级党委组织部会同学校、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学校将对派出的第一书记定期安排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四、工作要求
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真正把政治过硬、品行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选拔到第一书记上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校应有的贡献。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单位推荐的第一书记人员名单,请于10月19日(周四)上午11:30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 系 人:马睿
联系电话:3691037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