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对于2011年度教职员工考核的实施意见》〔豫机电高专校字(2011)104号〕文件精神,现将全校中层干部2011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对于2011年度教职员工考核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年度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全校中层(正副)干部都要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述职述廉及评议
1.全校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务于12月25日前,将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电子版交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务于12月26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校党委组织部(发至邮箱Lcw.good@163.com);全校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网上述职时间根据工作进度确定。
全校中层(正副)干部和校级领导干部参加测评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2.全校中层副职及虚职干部,分别依据撰写的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在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的全体职工会议上简要述职述廉(每人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全校中层正副实虚职干部,同时接受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职工的测评。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拟召开述职述廉与测评会议的时间,要提前两天报告校党委组织部,以便校党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到会对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属中层(正副)干部组织测评。
叁、确定考核等次
1.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全校中层正副实虚职干部平时表现与年度测评情况,逐人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2.全校中层(正副)干部的年度考核表填写后,报各分管校领导审阅并按校党委会议确定的结果逐人填写考核等次,以备入档。
校党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