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于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和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有关要求,促进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成长,提升能力素质,助推乡村振兴,现就选拔定点帮扶村驻村工作队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农村工作,作风务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申报时间
11月15日(周一)上午12:00前。
叁、有关要求
1.选派驻村工作队员遵循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遴选的方式。
2.驻村工作队员到校定点帮扶村任职,任职期限为1至2年,主要配合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工作。驻村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驻村队员有关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话费补助。对驻村期间工作实绩突出的,在评优评先、干部选任时优先考虑。
3.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宣传发动,真正把政治强、作风实的干部特别是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上来。请各党总支将符合条件申报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周一)上午12:00前以党总支为单位报送到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础0916房间(联系人:马睿,联系电话:3691037)。
校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0日